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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为艺术《仿为无名山增高一米》

2015-06-14来源于:美术网编辑:雨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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仿"为无名山增高一米——张海涛自访自谈

作品集体实施方案及步骤:

《仿"为无名山增高一米》参与实施十人,在以前北京东村的行为艺术家集体创作实施地点妙峰山,同一月份再次重新体验“为无名山增高一米”,并严格遵循原作方案“人定胜天,山外有山,天人合一”等创作理念及实施细则,新作品《仿"为无名山增高一米》实施方案及步骤如下:

一、参加集体创作的艺术家:

蔡卫东、苏非舒、华继明、刘港顺、黑月(季胜利)、张海涛、江铭、李娜、陈元、林兵男女十人(按体重及出场先后为序)。

二、实施地点:

北京门头沟区妙峰山

三、考察实施地点:

于2006年4月17—18日张海涛、林兵、蔡卫东已对妙峰山区进行详细考察,初步选定3个实施地点,尽量与原作地点相符。

四、作品实施前期准备工作:

1、选择时间须考虑一周天气情况(电话查寻一周天气预报),根据成像质量选择时间。

2、购买135、120胶片各2卷,DV带2盘,协带原作图片,通知工作人员,说明拍摄角度,并准备好防寒、垫布及除草工具、秤、尺子。

摄影工作人员:沉波 摄像工作人员:齐中华

3、行程

a、招集艺术家在某处集合统一包车上山,安排好住宿,艺术家熟悉环境及地点,进行实施演练并定租第二天上山的车。

b、第二天早上上山实施作品,中午前结束。

五、作品实施过程:

a、按体重排列顺序,重的艺术家在下面,轻者上叠。

顺序为:①蔡卫东(147斤)、②苏非舒(134斤)、③华继明(134斤)、④刘港顺(130斤)、⑤黑月(130斤)、⑥张海涛(124斤)、⑦江铭(119斤)、⑧林兵(118斤)、⑨李娜(女、108斤)、⑩陈元(女、105斤)。

公证人:胡铁军 测量人:齐中华

b、叠层方式(根据体重由底层到顶层)

最底层3个(①、②、③);第二层2人(④、⑤);第三层2人(⑥、⑦);第四层2个(⑨、⑩);顶层1人(⑧)。

c、记录现场实施过程,除工作人员外,其它人员不允许自由拍照。

2006年5月8日北京